商家号商家号 多推论坛多推论坛 界说界说

苏州刑事律师周钦明解读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咨询电话18912627868

2024-11-19 来源:北京天驰君泰(苏州)律师事务所 查看主页
举报

苏州刑事律师周钦明对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 拒执罪的定义和适用条件: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拒执罪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但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包括了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2. 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最新司法解释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通过放弃债权、虚假和解、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还包括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情节恶劣的情形

  3.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司法解释明确了五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碍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以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

  4. 判决、裁定生效前的财产隐藏、转移:此次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执罪。即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5. 追赃挽损程序:《解释》规定,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时,对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

  6. 自诉案件的处理: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且曾经提出控告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7. 从宽处罚的条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周钦明律师的解读可能会强调这些最新司法解释对于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的重要性,以及这些解释如何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



文章关键词: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发布
全部评论 我的评论
最新 / 最热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文章